處方箋
無解毒劑的醫院請利用處方箋向配置醫院調用
轉調
配置醫院的儲備單位:
當其他醫院向配置醫院轉調時,儲備單位除給予解毒劑之外,須告知使用後須回傳解毒劑使用報告書及個案病歷摘要至管控中心,儲備單位之解毒劑負責人於24小時登入解毒劑庫存系統異動轉出,管控中心立即收到通報。
調用醫師:
在24小時內將異動通報單(轉入)傳真回管控中心,並於一週內將使用報告書及個案病歷摘要影本傳真或e-mail至管控中心。
傳真:02-28739193
E-mail: hlchen9@vghtpe.gov.tw
免費檢驗
針對使用解毒劑儲備網之解毒劑個案,案情特殊經主治醫師評估後須進一步檢驗者
北榮毒藥物諮詢中心提供免費血液或尿液檢測,協助釐清案情或確認診斷
請保留初始檢體 並與北榮毒藥物諮詢中心聯繫02-28717121。